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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脱贫成果后评估,增强“造血”功能是关键
2021-12-23 来源: 查看次数: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有助于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使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原文 :《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在三方面》
作者 | 北京师范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 王英杰/助理研究员 王宏新/教授
图片 | 网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党中央在年初宣布决定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9月14日,中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决定2021-2025年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对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进行后评估。这不仅是脱贫攻坚战胜利后的首次国家级评估,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的涉及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首次评估,更是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组成部分。
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有助于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使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脱贫地区迎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期间,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国正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一历史交汇期内,正值脱贫地区巩固成果,增强“造血”功能的关键时期。
脱贫地区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除涉及后续帮扶工作、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以及成效巩固情况的评估内容外,应尤为注重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政策与工作落实情况,这也是过渡期内“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监督检查的重点。其中包括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的接续性,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的优化程度,以及脱贫人口就业、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的提升等。此时,如果脱贫地区固守扶贫开发思路,囿于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而忽视建立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迟缓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则偏离了此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满足新的历史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导向和要求。
后评估重在“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推进工作”,注重查摆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正向激励和严肃责任追究相结合。脱贫地区在迎接后评估同时,应高效运用评估结果,充分利用自上而下的评估推动自下而上的创新,融合脱贫攻坚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径。
其中包括以党建引领谋思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提高帮扶针对性;创新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创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区域劳务品牌,丰富以工代赈方式及健全其管理体制;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并形成创新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针对脱贫地区实际需求,出台创新政策举措。
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指导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为中国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推进乡村振兴,脱贫地区在把握乡村振兴规律,学好用好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在构建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更应注重不断总结一套“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政治优势”的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理论,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最新理论结晶,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